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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工商局开展房地产合同专项检查

2013年04月01日 18:1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401/482623.html

伊宁县工商局为加强合同监管工作,规范企业合同使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开展了此项工作。

一、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伊宁县房地产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监督备案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合同业务一局副局长任组长,合同科长、消保科长、工商所长为成员,合同、消保科全体干部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伊宁县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检查监督备案工作。

二、按时间要求落实专项检查

根据伊宁县的实际情况按照实施方案的检查的具体要求,对各类房地产开发销售企业使用的采用格式条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在《商品房买买合同》示范文本的空白处针对不特定对象预先填写的统一内容及预先制定的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三、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根据工作部署,伊宁县工商局于今年3月底,对全县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物业服务公司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合同签订中有不规范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开发企业的合同不规范,签注不对等,有的存在一些“霸王条款”。

部分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预收定金和房款,违反房屋买卖销售的有关规定。

有的开发企业资料、制度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四是物业管理和小区卫生安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伊宁县工商局及时给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进行整改。通过复查各开发企业、物业服务公司均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消除了生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落实房地产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到目前,已在检查中督促家企业到伊宁县工商局进行合同备案,对合同格式条款中存在问题的3家企业分别以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改正问题。在在此次房产始专项检查工作中,伊宁县工商局虽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存在较多的问题,我们将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为工商工作上新台阶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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