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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表彰消费维权十佳基层消委会分会

2013年03月18日 14:28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0318/478587.html

3月13日,罗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凤山镇分会等10家消委会基层分会受到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表彰。据了解,近年来,福建省各基层消委会分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恪守“一切为了消费者”的工作理念,把消费维权触角延伸到基层,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减少社会矛盾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绿色通道”,既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又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消委会分会是最基层的消费维权保护组织,是落实福建省政府“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的基础工程。

农民维权不出村 纠纷解决不出镇

福建全省各地消委会分会正是通过对一起起消费纠纷的解决,真正做到农民维权不出村,纠纷解决不出镇,妥善地处理好了各类群体性消费投诉,为政府分忧,为消费者解难,切实将分会建设成为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

种子、农药和肥料等农资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种粮收成。各地消委会分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关注农资,服务三农。每年春耕时节,各地通过分发宣传材料,利用广播“村村通”等方式,广泛向农民加强农资科学知识宣传。同时,凡是涉农消费重大案件,各地分会勇于站出来为农民讲话,主持公道。2011年6月,寿宁县消委会南阳镇分会成功受理一起34户农民因使用问题化肥而导致水稻灼叶、烂根投诉,为农民消费者挽回损失2万多元,化肥10担。建阳市将口镇分会成功调解一起6户农民因购买使用该镇某农药店的杀虫剂,未能控制食心虫导致锥栗大量落果,减产严重的农资纠纷,经营户最终向6农户补偿经济损失5.8万元。

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与社会每个家庭息息相关,是维护当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全省各乡镇分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两年来,各分会多次深入辖区中小学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专题讲座,传授如何维权和识别“垃圾食品”等相关知识,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摒弃盲目消费和不理性消费。

创新维权模式 提升维权效能

在维权过程中,针对现阶段消费纠纷数量大、种类多和新型消费纠纷不断出现等特点,福建各地消委会分会还积极创新维权模式,提升维权效能,勇做消费维权排头兵。

福建省罗源县消委会凤山镇分会积极推行“五个联动”,积极与政府、企业、12315维权站点、消费者、县消委会联动,服务消费安全。2012年6月,分会先后接到20多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万家购物网”购买的餐椅、涂料等产品质量不合格。接到投诉后,分会主动介入调查“万家购物网”罗源县代理商,在初步掌握相关情况后,除了将涉嫌传销的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外,还分发相关宣传材料,并通过群发短信和电视台公告形式向外发布消费警示。这样不仅帮助有关部门打击了该传销团伙,而且有效地避免了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福建省寿宁县消委会南阳镇分会积极开展多元化调解衔接工作,与寿宁县人民法院建立联系制度。两年来,南阳分会调解的投诉经法院司法确认28件,为消费者权益维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此举在全国各基层消委会分会中尚属首创。

福建省消委会秘书长林江敏表示,农民是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农村消费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党的十八大强调“三农”是重中之重的战略定位。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福建省消委会将继续把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基层分会建设,加大维权力度,有力有效地维护好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农村消费维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为福建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福建消费维权“十佳分会”名单

罗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凤山镇分会

厦门市思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鼓浪屿分会

龙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海澄镇分会

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城厢镇分会

三明市梅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陈大镇分会

莆田市城厢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城南分会

建瓯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徐墩镇分会

建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将口镇分会

龙岩市新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西陂分会

宁德市寿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南阳镇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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