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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漆面起泡 工商调解解忧

2013年12月16日 09:33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1216/522851.html

近日,江西高安市成功调解一起汽车售后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前,消费者熊先生向高安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申诉称,前不久他在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使用不到一个月便发现该车的表面出现漆面起泡、脱落等现象。他找到4S店理论。该店工作人员表示,汽车表面出现的这些问题是受外力原因造成的,该汽车已售出近一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4S店不知道该车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对于这些问题概不负责,拒绝赔偿。

工商人员调查后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耐心调解,4S店同意采纳熊先生提出的意见,对问题汽车的起泡部位先进行防腐处理,之后再重新喷漆。熊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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