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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奖商家不兑现 消协调解后和解

2013年11月04日 09:32    信息来源:http://www.ccn.com.cn/news/315/2013/1104/516598.html

近日,江西省崇义县横水镇消费者戴女士和女儿在县城某药店购物后,参加了商家举办的抽奖活动。戴女士的女儿抽中了一等奖,但商家却不愿兑现奖品。最终,经崇义县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10月12日,戴女士和女儿在药店购买了26元钱的药品。药店工作人员称,药店正在搞有奖促销,消费者可以参加抽奖活动,但需购物满38元以上。为此,戴女士又分两次购买了12元钱的药品。随后,戴女士的女儿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抽中了一个涂有“1”字的乒乓球,即一等奖,奖品是约1300元的海尔全自动洗衣机。商家称,女孩抽的奖不能算数,因为戴女士不是一次性购物满38元,此前店里工作人员宣传口误,所以不能兑奖。戴女士向崇义县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与药店经理取得联系。经调解,商家同意兑现奖品。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商家将奖品送给了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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