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近期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8起案例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近期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8起案例,涉及生产制造假羊血,“毒鱿鱼”、“毒卤肉”等,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消费者知道身边存在哪些危害健康的食品,并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
松香胭脂红制“毒猪肉”
7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在华清路一客运站内查处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当场查获猪头肉约236斤。经过对车主余某的审讯,警方成功捣毁其设在灞桥区一简易棚里的一处违法生产猪头肉黑作坊,查获猪头肉481斤及松香、胭脂红等非法添加化学品。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自2012年5月21日以来非法加工并出售有毒猪肉,涉案金额达70万余元。
甲醛溶液泡出假羊血
6月4日,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甘亭镇查获一家生产牛血豆腐的黑作坊。经查,自2012年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非法制售有毒有害牛血豆腐,目前已被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6月21日凌晨,未央公安分局徐家湾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端掉一个加工假羊血的黑作坊,现场查获成品假冒羊血10盒,浸泡假冒羊血所用的甲醛溶液2瓶以及其他非法添加剂。经查,2012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开办了黑作坊,非法加工制作有毒有害假羊血,非法获利2万余元。
瘦身胶囊含违禁成分
6月18日,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线索,有人通过网店销售一种疑为假药的“模特内供小绿粒植物瘦身胶囊”。民警在网上购买了样品,送至西安市药品检验所进行鉴定,确认该保健食品含有咖啡因、酚酞和盐酸芬氟拉明,为有毒有害保健食品。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民警掌握了该网店犯罪事实,并对位于西安市红花巷附近一高层住宅楼内的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大量的快递业务单,交易额达100余万元。7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位于西安红花巷附近的租住房内,当场查获6个未拆封的大包装箱及“模特内供瘦身胶囊”1050粒、“小绿粒植物瘦身胶囊”包装盒1000余个及大量的使用说明书,抓获正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张某、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调查,专案组深挖出张某的上线彭某。8月15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赴广州开展抓捕工作,并于8月2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村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在其住所现场查缴6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品700余公斤。
工业火碱泡发干鱿鱼
7月19日,泾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治安民警对县城所有干菜水产门市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个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鱿鱼窝点。经查,自199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为使鱿鱼分量足、外观美观,便于销售,在其经营的门市部内,长期利用工业火碱大量发泡干鱿鱼用于销售牟利。当日突击检查时,民警在该门市部发现正在加工中的有毒有害干鱿鱼三大盆100余斤,查获工业火碱、工业火碱溶剂等非法添加剂,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假名酒销售额高达千万元
9月15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民警在走访中获悉一条线索,在榆阳区隐藏着一个通过物流公司从外地大量购入假冒高档白酒,再运往神木、绥德县城非法销售的犯罪团伙。9月15日,办案民警在神木县一白酒门市部内,成功抓获涉嫌销售假冒白酒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等3人,当场查扣茅台、五粮液、洋河系列等品牌的假酒300余件,货值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等3人为牟取暴利,从2012年开始,前后20余次从北京王某处购买多个品牌的假冒白酒,通过物流公司运送到在神木县、绥德县开设的门市部内销售,销售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此外,陕西省公安厅还公布了宝鸡郭某销售假冒“西凤酒”、咸阳靳某等生产销售“毒卤肉”案例。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近期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8起案例,涉及生产制造假羊血,“毒鱿鱼”、“毒卤肉”等,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消费者知道身边存在哪些危害健康的食品,并鼓励消费者进行举报。
松香胭脂红制“毒猪肉”
7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根据消费者举报线索,在华清路一客运站内查处了一辆白色面包车,当场查获猪头肉约236斤。经过对车主余某的审讯,警方成功捣毁其设在灞桥区一简易棚里的一处违法生产猪头肉黑作坊,查获猪头肉481斤及松香、胭脂红等非法添加化学品。经查,犯罪嫌疑人余某自2012年5月21日以来非法加工并出售有毒猪肉,涉案金额达70万余元。
甲醛溶液泡出假羊血
6月4日,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甘亭镇查获一家生产牛血豆腐的黑作坊。经查,自2012年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非法制售有毒有害牛血豆腐,目前已被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6月21日凌晨,未央公安分局徐家湾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端掉一个加工假羊血的黑作坊,现场查获成品假冒羊血10盒,浸泡假冒羊血所用的甲醛溶液2瓶以及其他非法添加剂。经查,2012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周某开办了黑作坊,非法加工制作有毒有害假羊血,非法获利2万余元。
瘦身胶囊含违禁成分
6月18日,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接到线索,有人通过网店销售一种疑为假药的“模特内供小绿粒植物瘦身胶囊”。民警在网上购买了样品,送至西安市药品检验所进行鉴定,确认该保健食品含有咖啡因、酚酞和盐酸芬氟拉明,为有毒有害保健食品。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民警掌握了该网店犯罪事实,并对位于西安市红花巷附近一高层住宅楼内的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大量的快递业务单,交易额达100余万元。7月4日,专案组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位于西安红花巷附近的租住房内,当场查获6个未拆封的大包装箱及“模特内供瘦身胶囊”1050粒、“小绿粒植物瘦身胶囊”包装盒1000余个及大量的使用说明书,抓获正在网上进行交易的张某、周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调查,专案组深挖出张某的上线彭某。8月15日,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赴广州开展抓捕工作,并于8月21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南村将犯罪嫌疑人彭某抓获,在其住所现场查缴6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保健品700余公斤。
工业火碱泡发干鱿鱼
7月19日,泾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组织治安民警对县城所有干菜水产门市部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个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鱿鱼窝点。经查,自199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为使鱿鱼分量足、外观美观,便于销售,在其经营的门市部内,长期利用工业火碱大量发泡干鱿鱼用于销售牟利。当日突击检查时,民警在该门市部发现正在加工中的有毒有害干鱿鱼三大盆100余斤,查获工业火碱、工业火碱溶剂等非法添加剂,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假名酒销售额高达千万元
9月15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民警在走访中获悉一条线索,在榆阳区隐藏着一个通过物流公司从外地大量购入假冒高档白酒,再运往神木、绥德县城非法销售的犯罪团伙。9月15日,办案民警在神木县一白酒门市部内,成功抓获涉嫌销售假冒白酒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等3人,当场查扣茅台、五粮液、洋河系列等品牌的假酒300余件,货值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等3人为牟取暴利,从2012年开始,前后20余次从北京王某处购买多个品牌的假冒白酒,通过物流公司运送到在神木县、绥德县开设的门市部内销售,销售金额高达上千万元。
此外,陕西省公安厅还公布了宝鸡郭某销售假冒“西凤酒”、咸阳靳某等生产销售“毒卤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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