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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疫情防控不可懈怠 消费购物注意维权

2020年03月18日 08:2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20-03/15/content_8376029.htm

围绕中消协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防控不松懈、消费安全要牢记。

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切忌盲目消费

“疫情期间”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聚集,尽量选择线上购买商品。对商场超市等促销活动要保持理性心态,消费前要详细询问相关内容,切勿贪图便宜,被不实宣传“忽悠”。

1.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场所,以减少消费纠纷。

2.要根据家庭和个人需求合理消费、理性消费,切忌被商家的各种促销活动蛊惑,盲目、无计划地消费。

3.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要货比三家再作选择,不要轻信导购员的口头承诺,对于商家的各类打折、送券、秒杀等促销活动,一定要仔细咨询清楚活动细则和用券条件,要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理性参加商家促销活动。

4.在选购贵重商品时,要提前了解该商品的各项性能和三包规定,留足挑选、比较的时间。最好当场验货、调试,确认无误后让商家开具发票及相关保修凭证。切忌不经检查、比较就盲目缴纳定金或货款。

科学选购商品 避免消费维权“误区”

误区一:一分价钱一分货。相当多的消费者觉得最贵的就是最好的。经营者完全掌握这些消费者的心理,谎称“名牌产地”、“名牌产品”,最大限度提高价格,促成经营者“只求最贵,不求最好”的投机心理。消费提示:购物前应综合比较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价格,再决定是否购买。

误区二:价低就是实惠。一些消费者在经营者打出“清仓”、“狂甩”、“回馈”招牌下,毫不犹豫地大量购物,并以为获得了巨大实惠。殊不知经营者的招牌下隐藏着售出商品“不退不换”陷阱,诱人的条件背后可能存在产品质量低劣的陷阱。消费提示:购物前应准确辨别“真、假”优惠。

误区三:盲目追求时尚。促销宣传中,消费者常常注意到一些所谓时尚、流行而又生涩的“双模”、“青春果”、“纳米”等新生词语,相当多的消费者对此是一片茫然而又跃跃欲试。消费提示:理性购物讲科学。

误区四:没有发票是小事。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有了保修卡售后服务就万无一失了。但有的经营者正是利用这一点欺骗消费者,只给维修,不给退换。“理由”是没有发票。消费提示:消费凭证要索全。

误区五:诉求走极端。有的消费者由于受到消费侵害而感觉委屈、心中存有怨气,即使在未造成严重侵害后果的情况下,往往以普普通通的一瓶饮料、一瓶酒、一件衣服等要求经营者索赔几百、成千、上万。此类索赔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消费提示:过度维权不可取。

网络购物要慎重 消费风险需防范

“疫情”突来,促使网络购物成为新常态,倍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随即,网购也成为了消费投诉热点。为此,提醒消费者网上购物时须慎重。

1.参与网购时,要对所需物品进行简单列举、筛选,并结合实际需求购买,避免盲目选购,不要冲动消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选择信誉良好的网购平台。多家对比选择,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防范网购到高价低质、低价劣质的产品。

3.在签收网购订单前,务必开箱验货,遇有不符情况应当拒签,也可运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争取自身合法权益,但注意不要急于丢弃或损毁发票等购物凭证和必要的包装,以便退换货。

4.网购下单要保留下单截图、与卖家聊天记录等相关截图,并且要保留相关信息,订单确认信息,以便发生购物纠纷时有效维权。

5.注意身份信息的保护,防止不法网站泄露身份信息等。尽量使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浏览器,如使用支付宝等支付方式,应核验购物链接是否安全,万一出现交易纠纷,也可确保购物安全。

健康消费 从餐饮食品安全做起

随着天气转暖,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令广大消费者健康、快乐的消费。

1.食品采购要细心。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不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超过保质期坚决不买;三查食品外观,特别注意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要坚决不买,购买时应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2.家庭聚餐要当心。要谨慎选择和食用鲜黄花菜、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剩余饭菜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3.网络订餐要小心。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中老年人 请远离保健品消费陷阱

中老年人是特殊的消费群体,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温馨提醒中老年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品,慎防消费陷阱。

1.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其具有治疗、预防疾病功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作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2.中老年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不要通过非法传销或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3.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购买,并按标签说明书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警惕“微商”购物潜在风险

现如今,“微商”作为新兴创业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也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种种便利,但微信交易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监管制度尚不成熟,交易大多依赖买卖双方的道德诚信,存在较大风险。为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微商”购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微信用户一旦销号,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纠纷、食品安全等问题,取证难,买家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护。

2.“微商”目前缺少有效监管,消费者应当选择到淘宝、京东等具备合法主体资格的电商购买,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切忌未收到货就直接付款给对方。

3.应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产品信息,多与产品实物或官网上的商标和外观进行对比,不要轻信“晒出”的购物小票和物流单图片,价格过低的商品更应谨慎购买。

4.尽量不通过“微商”购置大件物品、不购买“无三包”商品、不做金钱投资,每次购物尽量留好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卖家信息和支付凭证等),若发现“微商”存在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诈骗,可咨询相关管理部门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投诉举报。

5.目前打着“微商”幌子进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的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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