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餐饮消费“五不”“五倡导”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布消费提示,餐饮消费莫忘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餐饮消费请做到“五不”“五倡导”。
“五不”:不组织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不参加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不去人流量大、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就餐;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采购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倡导”:一是倡导健康消费。做到平衡膳食、荤素搭配、低油低盐,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二是倡导安全消费。外出就餐请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家庭就餐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烧熟煮透;购买食品及原料,请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或市场采购。三是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共勺,避免交叉污染。四是倡导“口罩文明”。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五是倡导喝开水。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严防严控疫情,请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遵守“八项要求”
诚信守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控制聚餐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引导群众取消各类饭店聚会、家庭聚会及其他规模性聚餐活动,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顾客聚集。
严格进货查验。采购食品原料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
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并及时更换。
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加强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消毒清洁频次,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保持空气流通。食品处理区应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垃圾桶应带盖。
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严把清洗消毒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
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工过程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落实专人、专用设施设备和工具等要求。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深入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希望广大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知识等解读和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消费者要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布消费提示,餐饮消费莫忘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期间,消费者餐饮消费请做到“五不”“五倡导”。
“五不”:不组织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不参加各类规模性聚餐活动;不去人流量大、空气流通差的场所就餐;不食用野生动物等“野味”;不采购不食用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五倡导”:一是倡导健康消费。做到平衡膳食、荤素搭配、低油低盐,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二是倡导安全消费。外出就餐请选择环境整洁、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B级以上或公示“笑脸”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家庭就餐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烧熟煮透;购买食品及原料,请到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资质齐全的商场、超市或市场采购。三是倡导分餐制。自觉使用公筷、共勺,避免交叉污染。四是倡导“口罩文明”。减少呼吸道传染病传播。五是倡导喝开水。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
严防严控疫情,请餐饮服务单位自觉遵守“八项要求”
诚信守法经营。餐饮服务单位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控制聚餐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求,引导群众取消各类饭店聚会、家庭聚会及其他规模性聚餐活动,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顾客聚集。
严格进货查验。采购食品原料要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查验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禁止经营野生动物。
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和服务,并及时更换。
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加强对加工场所、就餐区域、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消毒清洁频次,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保持空气流通。食品处理区应能有效通风、防尘、防蝇、防鼠和防虫,垃圾桶应带盖。
加强设施设备管理。定期维护食品贮存、加工、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等设施、设备,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保证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严把清洗消毒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确保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
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加工过程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落实专人、专用设施设备和工具等要求。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正在深入开展“食安护佳节”行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希望广大餐饮服务单位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同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政策、食品安全和科学消费知识等解读和宣传,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消费者要注重健康饮食,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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