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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促销棉服数千订单迟迟不发货 商家认错但无力承担损失

2018年11月28日 10:39    信息来源:http://www.guangzhou315.com/show-6-14047-1.html

今年双11期间,多名消费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的一家武汉服饰店下单购买了低价棉服,却迟迟没收到货。原来是商家促销优惠设置失误,闹了个大乌龙,导致数千名买家以远低于成本的价格下单购买了价值数百万元的棉服。商家无力承担发货所带来的亏损,希望和买家们协商解决此事。律师认为,电商因自己的失误导致消费者低价购买商品,须承担违约责任。

超低价抢购棉服收不到货

双11是全民狂欢节,安徽芜湖的王先生一直在网上搜索打折商品。

当日下午3时许,一个朋友向他推荐:某电商平台上武汉“薇若妮服饰旗舰店”推出了一元钱抢购一张“满2000减1000”的优惠券,购物时十分优惠。王先生立即花一元抢购了一张优惠券,又用妻子的账户抢购了一张优惠券。

这家店专售孕妇棉服,王先生挑选了5件棉服,折前总价2881元。经过优惠券扣减、双11购物津贴、红包等多重优惠打折后,王先生实际支付了86.36元。接着,他又用妻子的账户花74.64元拍下了5件棉服。卖家表示11月20日之前会发货。11月16日,王先生接到自己所购商品已经揽件的消息。几天后,他没有收到棉服,于是联系揽件的圆通快递公司,圆通公司表示并没有收到他的快递。

王先生向商家询问情况,对方答复正在等待上级的通知。商家后来告诉他:因商家运营人员对促销活动规则理解偏差导致活动设置错误,部分商品以异常低价售出,结果订单量巨大,公司实在无力承担发货带来的亏损,特向他道歉,希望他走申请退款流程,可以补偿5元钱。

王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我们当时买券花了钱,在店内购物又花了时间和精力,现在商家不发货,这是欺骗消费者。”

重庆黄先生的经历也和王先生相似,双11期间,他也抢到这个商家的优惠券,在薇若妮服饰旗舰店仅花费57元就抢购到了4件棉服。记者在维权群里看到,这样的消费者有480多人。

商家认错但无力承担损失

薇若妮服饰旗舰店的注册公司是武汉诱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1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联系上该公司法人代表张先生。张先生表示,他正在外地的电商平台总部,协商解决此事的办法。

张先生介绍,双11当天,他们参加了电商平台的官方活动,后来又参加了平台新增的限时五折和满2000减1000的活动。由于平台优惠活动推出时间紧凑,并没有单独对每个活动做单独的解释,公司运营人员没能理解活动的叠加方式,导致实际成交价格和商品售价差距甚大,有些售价2000元至4000元的商品,买家实际支付金额为几元至几十元。且活动一推出就被一些人推送到一些有组织的群体,导致产品在1个小时被疯抢7300单。

张先生说,当天的交易中,买家支付给平台的金额为80万元左右,下单购买的衣服数量约3万件,其中棉衣占比95%,每件棉衣的成本在160元至200元,如果全部发出,公司亏损金额将在500万元。而他的公司只有几个员工,无力承受这样的亏损。

张先生表示正在积极和每个客户协商,希望能得到买家的谅解,如果客户同意,他们愿意通过现金、优惠券、服装等方式进行补偿。如果不愿意协商,他们会按照电商平台的规则,进行相应赔付。

律师认为商家须承担责任

东西湖区五环工商所黄姓工作人员介绍,已接到消费者对诱果公司的投诉,已经联系了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了解相关情况。目前他们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是诱果公司在设置优惠券活动时出现错误,导致价值2000多元的商品以百余元或数十元的价格出售,公司承担不了这大的损失,发不了货。具体的情况有待张先生回汉后进一步了解。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吴正平律师认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家在做满2000减1000的活动时,就相当于发出了一份要约,这是一个不可撤销的要约,只要消费者付了款,合同就不可撤销。如果商家要撤销合同,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因商家已做了公开的宣传,相当于合同不可撤销,只能变更合同内容。商家可以通过和买家协商一致来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商家不履行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应该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既然发布了这样的活动,消费者参加后就应该享受相关的待遇。商家除非能够证明因机械故障等客观原因造成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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