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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消协:警惕展销会上的游商

2017年06月13日 13:51    信息来源:http://www.yn315.com/readinfo.aspx?KindId=0204&B1=38506

2017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商洽会”)于6月12日--18日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商洽会是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商、共享、共建的盛会,对于昆明市民来说,这也将是一次特色商品体验和购买的盛会,但从以往各类会展的情况看,展销会上悄然出现鱼目混珠的游商,常常损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要警惕展销会上的游商。

一、警惕在场馆内四处兜售的游商。一些游商小贩携带商品进入展销会场馆私自销售,这些流动商贩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肩扛手提各种商品在展馆内流窜,避开展销会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监管,向消费者兜售商品,但这些商品往往价廉质次,甚至是假冒伪劣商品,应引起消费者警惕。

二、警惕乱发小广告的游商。有的游商因忌惮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并不随身携带商品,而是穿梭于场馆中,散发各类未经许可的宣传单和小广告,诱导消费者前往消费,不仅扰乱了场馆秩序,还为消费者安全消费带来了隐患,消费者应拒绝该类宣传单和小广告。

三、警惕在场馆内销售盒饭等食物的游商。消费者参加展销会,可能会在场馆内就餐,有的游商借此机会混迹于人群中销售盒饭等食物,这些游商并未经过相关部门许可售卖的食物,给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影响了场馆卫生,消费者应自觉抵制,选择场馆内的固定餐饮点就餐。

四、警惕在场馆外乱摆摊点的游商。各类展销会的举办总是会带动周边经济,消费者也比较喜欢在展销会场馆周边消费。尽管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管理的力度,但仍有商贩借机在展销会的场馆周围摆摊设点,这些商贩有的专门销售与场馆内同类型的某一种商品,以低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但消费者从这些商贩手上购买到的,往往是假冒伪劣商品,对这类情况,消费者要善于加以辨识。

五、消费者应主动拒绝游商。消费者参加展销会应自觉遵守场馆内交易秩序,提高维权意识。展销会上的商家都是由主办方对参展资质把关后引入的,消费者应购买参展商家的商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有效维护。游商不仅破坏了交易秩序,同时损坏了展销会的形象,消费者购买了这些商品后一旦发现问题,自身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因此消费者应主动拒绝游商。

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展销会购物时应索要购货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不要向游商购买商品,发现游商应立即向主办方和相关部门反映。市消协同时也呼吁各类展销会主办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对展销会商品入场和销售行为的监督、对展销会摊位使用的管理和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加大对展销会上虚假宣传、售卖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展销会品质,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开心看展、放心消费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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