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消委会提醒:畅享“双11”盛宴 理性消费是关键
随着“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网络购物消费已开始进入爆发期,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竞相抢购。但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为此,广州市消委会针对以往“双11”网购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作出相应消费提示,希望借此帮助广大消费者在活动期间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网购有风险
根据以往案例和数据分析,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货不对板或虚假宣传。部分网络商家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问题,对商品的功能、产地等信息作出与实物不符的说明;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只拍摄物品完好的部分,使消费者被其“精美”的图片所吸引。
二、销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等问题。
三、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商品由于供货商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全国联保”等并不被厂家承认;有的产品能享受到的质保服务“需要寄回去”,消费者将面临买了产品得不到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程序繁复、质量难保证等问题。
四、未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家以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或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等理由,拒绝消费者7日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要求;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部分商家在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或退回的商品后,故意拖延或不予处理。
五、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详。部分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后无法联系商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维权时,由于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等,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问题。
六、网络欺诈方式层出不穷。常见的网络欺诈方式包括:冒充电商网站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消费者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通过网络、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一旦消费者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冒充快递人员送包裹,利用货到付款等借口进行诈骗;通过社交工具或网站发送仿冒的知名电商优惠券,要求消费者登录后认领,但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一旦登录领取,造成账号被盗或直接支付购物被骗。
“双11”网购注意事项
一、列好清单,理性消费。“双11”促销力度较大,消费者切莫因商品价格便宜而冲动购买了暂不需要的物品。对于急需使用的物品,可提前“错峰”网购。“双11”前,消费者可将需要购买的物品列好清单后加入购物车,并留意更新的信息。贵重、大件类物品如家电、家具等,消费者最好前往实体门店亲自体验后再订购。希望广大消费者保持理性,切实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
二、货比三家,择优而选。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不要被某些网站或实体店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要切实对比商品质量、价格、性能等各个方面。对于商家宣传的打折信息要提前核查,看看是否真的“价廉”,对促销的商品要从各类渠道查询,看看是否真的“物美”,真正做到择优而选。
三、慎选商家,综合考量。消费者网购应选信誉好、口碑佳的商家,切莫一味贪图低价而忽视了商家的售后服务。除了货比“三家”之外,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商家信誉、评价等综合信息来选择售后服务佳的商家,远离退换货手续复杂、退款拖延、售后态度差、拒不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的商家。
四、参与促销,提前确认。面对“满抵、满减、满送”、秒杀抢购、定金预售等促销活动,消费者须提前了解活动规则。如积分或者优惠券,消费者应当看清其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有奖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当查看其公示的抽奖方法。同时,消费者可对电商的宣传页面、活动细则、订单详情、聊天记录等做好截屏,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改动活动规则,致使自身权益受损。
五、谨防欺诈,安全交易。随着支付方式、支付渠道的增多,不法分子诈骗的伎俩不断翻新。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增强安全支付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网页链接或扫入二维码等。在网上交易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以防误入“钓鱼”网站。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与官网客服联系并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六、留好凭证,便于维权。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等资料,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在实体店购物时,留好商品质量保证资料、订单、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要通过网络平台或商家客服部门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致电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
随着“双11”网购狂欢节即将到来,网络购物消费已开始进入爆发期,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打折力度,吸引“网购一族”竞相抢购。但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消费发生在虚拟环境,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因此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为此,广州市消委会针对以往“双11”网购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作出相应消费提示,希望借此帮助广大消费者在活动期间理性选择,科学消费。
网购有风险
根据以往案例和数据分析,广州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货不对板或虚假宣传。部分网络商家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问题,对商品的功能、产地等信息作出与实物不符的说明;一些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修改实物图片,或只拍摄物品完好的部分,使消费者被其“精美”的图片所吸引。
二、销售商品质量难以保证。由于网络销售的虚拟性,一些网络经营者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出现了许多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问题。个别网店还存在服务质量不高、诚信度不高,甚至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用和好评等问题。
三、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与实体店相比,网上销售的商品由于供货商不明确,部分网络经营者所显示的售后服务承诺如“全国联保”等并不被厂家承认;有的产品能享受到的质保服务“需要寄回去”,消费者将面临买了产品得不到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程序繁复、质量难保证等问题。
四、未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部分商家以预售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或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等理由,拒绝消费者7日内提出的无理由退货要求;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部分商家在收到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或退回的商品后,故意拖延或不予处理。
五、网络经营主体信息不详。部分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后无法联系商家,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维权时,由于网络主体信息不全、不详或虚构地址信息等,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的问题。
六、网络欺诈方式层出不穷。常见的网络欺诈方式包括:冒充电商网站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消费者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通过网络、短信发布低价商品消息,一旦消费者与其联系,即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冒充快递人员送包裹,利用货到付款等借口进行诈骗;通过社交工具或网站发送仿冒的知名电商优惠券,要求消费者登录后认领,但链接网址为钓鱼网站,一旦登录领取,造成账号被盗或直接支付购物被骗。
“双11”网购注意事项
一、列好清单,理性消费。“双11”促销力度较大,消费者切莫因商品价格便宜而冲动购买了暂不需要的物品。对于急需使用的物品,可提前“错峰”网购。“双11”前,消费者可将需要购买的物品列好清单后加入购物车,并留意更新的信息。贵重、大件类物品如家电、家具等,消费者最好前往实体门店亲自体验后再订购。希望广大消费者保持理性,切实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
二、货比三家,择优而选。消费者购物时要“货比三家”,不要被某些网站或实体店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要切实对比商品质量、价格、性能等各个方面。对于商家宣传的打折信息要提前核查,看看是否真的“价廉”,对促销的商品要从各类渠道查询,看看是否真的“物美”,真正做到择优而选。
三、慎选商家,综合考量。消费者网购应选信誉好、口碑佳的商家,切莫一味贪图低价而忽视了商家的售后服务。除了货比“三家”之外,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商家信誉、评价等综合信息来选择售后服务佳的商家,远离退换货手续复杂、退款拖延、售后态度差、拒不承担“七日无理由退货”等问题的商家。
四、参与促销,提前确认。面对“满抵、满减、满送”、秒杀抢购、定金预售等促销活动,消费者须提前了解活动规则。如积分或者优惠券,消费者应当看清其使用条件、方法和期限;有奖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当查看其公示的抽奖方法。同时,消费者可对电商的宣传页面、活动细则、订单详情、聊天记录等做好截屏,以防商家事后私自取消订单、改动活动规则,致使自身权益受损。
五、谨防欺诈,安全交易。随着支付方式、支付渠道的增多,不法分子诈骗的伎俩不断翻新。消费者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增强安全支付意识,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网页链接或扫入二维码等。在网上交易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以防误入“钓鱼”网站。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要慎重支付。遇到可疑情况时,应及时与官网客服联系并核实,避免上当受骗。
六、留好凭证,便于维权。消费者在网购时要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相关支付信息、订单确认信息等资料,并及时向商家索要发票;在实体店购物时,留好商品质量保证资料、订单、发票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要通过网络平台或商家客服部门进行维权,如不能协商解决,应及时致电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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