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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理性消费、安全交易

2017年11月10日 10:09    信息来源:http://www.sd.xinhuanet.com/news/2017-11/09/c_1121931663.htm

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各大电商平台开展的网络促销活动接踵而至,消费纠纷也开始呈高发态势。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交易。

记者从山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以相关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看,近两年网络购物消费纠纷呈现直线上升趋势。2017年1-10月份山东全省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总量16.7万件,其中涉及网络购物投诉举报就达2.7万件,占总量的16.2%。其中,商家虚假宣传、商品实物与网页图片不符、商品标识不符合规定、商品质量低劣、商家拖延或拒绝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售后服务不到位、延迟发货等问题成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焦点。

目前,有一些消费者抱着“机会难得”、“全年最低价”以及盲目从众等心理,在”双十一“购买使用率不高、数量偏多,甚至部分质量难以保障的商品,造成盲目消费。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切实根据自身需求,合理消费。

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要尤其确保安全,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消费者在网购交易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号等信息,以防误入“钓鱼”网站。最好选择正规大型第三方网络平台,选择口碑好信誉度高的网店,同时要仔细查看消费者购物点评,辨别真假点评,防止被部分网店通过虚假刷单取得的“假好评”蒙蔽。切勿轻信他人的付款要求。

官方提醒消费者切莫贪图价廉,要注重品质。对商家宣称的“特价销售、清仓价、限时抢购”等内容不要轻信,要始终把商品的质量品质放在第一位,一些商品表面上大致看与正品无异,但在一些“工艺细节”、“商标样式、位置”、“使用材质”等方面会有不同,对于这些商品消费者要仔细辨认、谨慎购买。对于商家宣传的打折信息要提前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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