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月入10万元!“微商”是不是一种变相网络传销?
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他们有的坚持每天上货、晒订单、晒收入,告诉你一天就挣了几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万元,半年就能买奔驰,一年时间全款买房……
每天在朋友圈刷屏推销产品,让不少人觉得,做微商就是“搞传销”。但许多正经微商也对此表示委屈,表示自己经营的微商其实和淘宝店家差不多。那么,微商究竟是不是网络传销?怎样辨别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在做微商还是传销?
网络传销的五大表现形式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①“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②“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③“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④“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⑤“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警惕陷入网络传销陷阱
为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工商总局还提醒大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①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
②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微商发现涉嫌网络传销,该咋办?
如果微商发现自己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
①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②与上级经销商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③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④可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⑤应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工商总局:打着“微商”名义搞网络传销的情况,屡见不鲜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5月30日,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对外发布称,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案。
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①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
②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③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工商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④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他们有的坚持每天上货、晒订单、晒收入,告诉你一天就挣了几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万元,半年就能买奔驰,一年时间全款买房……
每天在朋友圈刷屏推销产品,让不少人觉得,做微商就是“搞传销”。但许多正经微商也对此表示委屈,表示自己经营的微商其实和淘宝店家差不多。那么,微商究竟是不是网络传销?怎样辨别朋友圈里那些刷屏的人是在做微商还是传销?
网络传销的五大表现形式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①“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②“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③“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④“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⑤“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警惕陷入网络传销陷阱
为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工商总局还提醒大家,应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①应慎重寻找投资对象,选择网络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应查询其登记注册、经营资质等基本信息,还应认真分析其利润来源,判断所谓高额回报是否符合正常经营规律。
②多方了解投资项目,对网上宣传的基金、股权、股票等,应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部门核实,了解国家对其是否设定准入门槛、有无限制性规定等。
微商发现涉嫌网络传销,该咋办?
如果微商发现自己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
①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②与上级经销商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③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④可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⑤应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工商总局:打着“微商”名义搞网络传销的情况,屡见不鲜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日益突出,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屡见不鲜。5月30日,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对外发布称,中山东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维卡币”传销案。
为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处网络传销工作。
①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这些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监督规范,建立常态化、通畅的沟通渠道。
②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利用其提供的服务渠道实施的传销行为,要为调查取证、处理违法信息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③对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各地工商部门要强化与通信、网信管理部门的协作,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④为提高群众抵制和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通知特别提出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骗人伎俩,揭露其违法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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