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消费警示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携带、邮寄粽子出入境需谨慎

2016年06月08日 08:12    信息来源:http://news.spzs.com/NewsView/75548.html

端午节临近,作为端午节传统食品,可能不少市民想要携带、邮寄粽子给境外的亲朋好友,以表达节日问候。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市民:在携带、邮寄粽子出入境前,要先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检疫要求,避免被查获而遭遇尴尬。

为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及有害生物的入侵,各个国家和地区对进境物都有相应的检验检疫规定。

中国对携带、邮寄的进境物品也有严格的检验检疫要求。根据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等属于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范畴。因此,肉粽、火腿粽、蛋黄粽等不可以携带、邮寄入境,其他类粽子则可以。

为避免因携带、邮寄违禁物品被查获产生的不必要麻烦,检验检疫部门建议:出入境旅客应当事先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咨询有关情况,或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向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机构了解相关情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