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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格健身逾期2个多月未开业 退卡被索20%手续费

2016年05月18日 10:04    信息来源:http://news.ca315.com/wq/20160517/619636.shtml

5月12日,记者现场看到渥格健身房正在赶工装修中。承诺3月1日开业,逾期两个半月仍在装修,工商所接投诉20余起已进行约谈

“原本承诺3月1日开店,到现在2个多月了,前后承诺了七次,迟迟没有营业,退款还需要扣除20%的手续费。”5月11日,位于武昌区商务中心东源时光道附近小区的李文华先生向记者反映。

渥格健身徐东店为何七次违背开业承诺,迟迟不营业?退款收取20%的手续费是否合理?记者三次走访调查,对事件真相予以还原。

2个多月未开业 借故一推再推

去年12月住在武昌区商务中心东源时光道附近小区的李文华先生办理了渥格健身的健身卡,当时的宣传和销售人员承诺健身房在2016年3月1日就会开业。

“健身卡的费用是2500元,是两年的年卡。因为健身房就在我家附近,当时听他们的宣传觉得不错,器材齐全还有游泳馆,本想着过了年就可以开始健身了,可对方却一拖再拖,直到现在健身房都没有开放。”李先生说。

不只是李先生,记者于5月12日11点多在渥格健身遇到前来询问的王小姐,王小姐也向记者表示,“前前后后承诺了六次,可到现在都没有看到健身房的影子,真的是没有诚信的商家。”

李先生和其他消费者曾多次致电渥格健身相关人员,但未得到满意的答复,而且一直联系李先生的销售人员成功不仅不接李先生的电话,还删了李先生的微信。

“3月1日的时候我打电话询问,对方声称装修未完工,让我再等半个月,15号就可以来健身了。眼看着3月15日到了,健身房依旧没有开业。3月 1号、3月15号、3月底、4月中旬、4月底、5月7号、5月15号我前后七次询问,但对方总是一推再推,以装修未完、装修味道未散去、装修器材未到位等借口回应。”

工作人员:装修完工最晚不超过5月20日

记者在5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来到渥格健身门店的接待处,几个工作人员闲散地坐在那里,记者上前询问健身房何时能正式开业,一位工作人员吞吞吐吐地表示,“还在装修,估计这个月15号能完工。”可当记者继续追问15号是否各项设施真的能到位时,这位工作人员却说,“最晚不超过20号,要不您过几天再过来?”

随后,记者来到渥格健身房,三角木梯散乱在周围,屋顶上的电线线头凌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装修气味,几位施工人员正在工作。 “我们3月份接到装修通知,20多人的施工队,能达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不错了。大概15号左右吧,就能把器材搬进来了。”现场的一位施工人员说。

武汉工商部门已约谈渥格健身

距离15号只有短短的三天,现场还是装修未完工的局面,等到15号开业了,消费者过来就能正常运营了吗?装修的刺鼻味道会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呢?为何迟迟没有提前联系消费者?

记者随后致电渥格健身徐东店负责人容经理,他回复,“我们15号一定可以开始试运营,您要是担心气味的话,可以20号之后再来。”

令人意外的是,5月15日,记者再次探访渥格健身,健身房仅仅有一些简单的器材到位,大部分区域依然空空荡荡,有些区域依然未能施工完毕,淋浴系统也还在装修中,装修的气味依然让人觉得头晕刺鼻。

而在此前渥格健身的相关负责人还向记者表示,“其实健身房本来可以在3月1号正式运营,拖到现在还没开业的原因是因为当时和东源商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起了冲突,他们不允许我们的施工队在过年期间施工。”

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东源商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但尚未获得相关回应。

另外,从3月1日到现在,渥格健身从未主动联系李先生进行相关解释,表达歉意。营销负责人张小姐回应“健身会员数目太多,这一点是我们做得不太到位的地方,我们正在逐步联系中。”

据记者了解,徐家棚工商所已经接到关于渥格健身20多起的投诉,工商所也已经约谈渥格健身,而在5月15日渥格健身的相关负责人在和记者交谈时说,“我们已经有500到600位的会员。”如果以500位会员粗略计算,渥格健身就已经收取了消费者至少1250000元的预付款。

律师:店方无权扣除手续费 消费者有权索赔

“对于这家店我已经完全失去了信心,宁愿换一家健身房,也不想再和它周旋。”5月11日,李先生再次致电渥格健身,对方的说辞再次发生变化,15号的试运营只是部分器材到位,大型设备和游泳池可能还要再等几个月才能到位。

对于李先生的退款要求,渥格健身营销负责人张小姐则表示,年前办卡,要以特事特例处理,在5月底之前解决完成,但是退款需要扣除20%的手续费。还拿出了两个方案,一是如果李先生能自己转让出这张卡片,手续费则减免;二是会给李先生开设私人教练课程,以此弥补李先生的损失。

而在5月15日记者实地探访,询问能否退卡时,相关负责人面露难色。当天晚上,渥格健身突然告诉李先生可以退给他预付款项。

昨日,记者再次探访渥格健身,器材仍旧未到位,而试营业的日期再次被推迟到了5月18日。

这一系列的说辞再次让人心生疑惑:为何明明蒙受损失的是消费者,非但不赔偿精神损失,却还要被扣除手续费?20%的手续费是否合法合规?器材不到位怎样保证消费者的健身效果?之前的宣传究竟有没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为何能退还给李先生预付款却不能退给其他用户,这样的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合规? 为何前后的说法变数重重?为何对消费者的态度截然不同?

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联系到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王旭律师,王旭表示,渥格健身无权要求扣除20%的手续费,即便是扣除,也要与消费者进行协商,扣除十几元的制卡工本费,并强调消费者有权向渥格健身索赔。

“消费者以预付费的方式购买健身场所服务,健身机构作为经营者理应及时安排健身场地,提供约定的健身服务。承诺的开业期限到期后,健身机构多次以装修为名延期开业时间,耽误会员的使用时间,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健身服务合同和退款。如果健身机构在承诺的时间内根本无法开业,那么还存在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的情形,消费者还可要求健身机构赔偿服务费利息损失及赔偿3倍服务费。消费者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王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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