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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赴澳门购物要“四注意”

2016年12月21日 10:22    信息来源:http://www.cca.org.cn/zxsd/detail/27111.html

元旦春节将至,内地消费者赴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购物增多,为方便消费者在澳门旅游购物,中国消费者协会和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共同提示:

一、购买黄金饰品时, 注意黄金含量和价格

澳门金饰零售市场销售的黄金产品主要有足金金饰,以及在港澳地区俗称为“K金”(成色非为“足金”的金饰),或“彩金”的饰品。

根据澳门法律规定,足金金饰的黄金含量纯度不得少于千分之990。同时俗称“18K金”或“14K金”等彩金产品,不能称为“足金”。而“K金”或“彩金”金饰的黄金含量纯度,也要符合法定标准。澳门法律规定所有黄金产品都要在产品及单据上标注其黄金含量纯度, 商家也要在营业场所张贴有关黄金成色的告示,消费者选购时可以询问商家有关信息。

收费方面,足金金饰一般会按当天饰金牌价计算,另外加上手工费及佣金等费用。而“K金”或“彩金”金饰当中价格不一定与其黄金含量相符,主要是取决于货品的款式特色,因此,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黄金产品时,要根据自身需求去考虑。

二、购买瑞士手表,注意了解手表产地来源

消费者在选购商家所推介或声称“瑞士制造”的手表前,应当了解,是否同时符合“瑞士制造”手表的三个条件:(1)机芯为瑞士生产;(2)在瑞士完成组装;(3)在瑞士完成生产者的最后检测。了解之后再作购买决定,或可考虑选购较为知名的瑞士品牌手表。

三、选购电子产品, 注意事先做功课

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前,应先对所计划购买的电子产品信息进行了解,例如可通过在互联网上查找相关产品之官方网页,以了解相关产品的型号、规格、功能、零售价格、评测报告、配件与售后服务等信息。在澳门当地出售的手机、平板电脑、相机等电子通讯产品,目前不适用内地“三包”的规定,遇到问题澳门消委会将依据当地相关规定处理解决。

由于澳门不同商家可订立不同价格,有时价格会相差甚远,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前谨记货比三家,在不同商家进行价格比较,要了解清楚才去购买。切记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购物单据,而单据应载有商店名称、货品名称、交易金额、交易日期,以及特别的交易内容(如注明货品属“行货”或“水货”等)。

四、可选择“诚信店”购物, 注意保障权益

消费者可选择在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确认为“诚信店”的商家购物,可以获得更好的保障。诚信店名单及详细资料可浏览澳门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或下载澳门消委会的手机应用程序。购物或在诚信店出现纠纷,可与澳门消委会直接联系解决。

消费者在澳门遇有问题,可联系下列公共部门寻求协助:

消费争议:消费者委员会(电话:00853-89889315)

旅游信息:旅游局(电话:00853-28315566)

交通争议:交通事务局(电话:00853-88666363)

紧急求助:治安警察局(电话:0085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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