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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消委会:美容院赠送拍摄艺术照?选择消费勿随意

2016年10月25日 09:19    信息来源:http://www.gd315.gov.cn/show-22-47480-1.html

美容院请来了明星剧组免费为爱美的你拍一辑艺术照,分分钟实现你的明星梦!你动心了没?佛山市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美容院赠送拍摄艺术照,消费者也要注意理性选择消费,留下单据。

林小姐(化名)是倾X之娇美容院的会员,上个月林小姐在店里做护理的过程中,店员不断向她推介该店成立15周年庆典回馈老客户推出的“风华年代秀”拍摄活动,自称这是美容院花巨资从北京请来《甄嬛传》剧组到店为客户拍摄,且化妆师都是打造过杨澜、董卿、刘嘉玲、林志玲等明星的大咖,会员付198元除了可以享受店内三次的身体护理之外,还赠送价值888元的影视阁拍摄卡和588元的闺蜜影视拍摄卡各一张,并且免费提供三套衣服、三组造型、三组主题拍摄,店员当时还口头承诺额外赠送林小姐微电影制作和20寸艺术海报一张。面对如此高大上的拍摄,林小姐没抵得住诱惑。

接受了所谓的《甄嬛传》剧组拍摄后,林小姐除了享受三次的身体护理和一张20寸的海报后,并没有拿到其他照片以及之前承诺的微电影制作成品。店员又向林小姐解释只要购买美容院3600元或6800元的美容套餐就可以免费赠送一本相册,也可以自费最低598元14张照片做相册,只字不提之前的承诺。林小姐只好选择再付598元购买了一本相册,整个活动下来,共花费了796元,事后林小姐感觉自己被美容院“坑”了,但由于当时付费没有开具任何单据证明,且还有美容卡没有消费完,林小姐放弃维权。

消委会警示消费者:面对诱惑,一定要理性选择消费!

美容院利用高大上的免费拍摄吸引消费者参与,其实是商家利用短期活动进行营利的销售行为,虽然不属于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但却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利用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不强一步一步达到营利的目的。消费者们一定要学会拒绝诱惑,果断对商家说“不”!即使选择消费也要提前详细咨询服务项目的真实情况,并且注意保存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点评:消费时注意收集证据!

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刘红增律师:案例中林小姐确实缺乏维权相关证据,略显被动。美容院对其承诺赠送微电影等均只为口头承诺,并无书面的清单,对于林小姐的维权极其不利,但消费者也不应放弃维权,应积极和美容院协商,让其兑现承诺,维护自身权益。证据可在与美容院协商时通过录音补救,或者要求查看美容院的《营业执照》以及与拍摄公司的《合作协议》等书面材料,如果美容院无法提供,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该美容涉嫌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

今后消费者遇到上述或类似情况,应要求商家出具包含附赠服务内容的详细服务清单,并在清单上盖章或签字以对服务内容进行确认。消费者须理智、谨慎考虑后再决定是否消费,以免因一时贪念落入商家预设的圈套。如确需消费,还应要求商家出具收据或发票。这样既可减少商家不履行承诺情况的发生,又可在权益受到侵犯时,拿出充分的证据,降低维权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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